Wanglu's 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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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日, 十二月 31, 2006

地震不应该是运营商拒赔的理由

北京邮电大学教授曾剑秋在台湾地震过后曾发表《地震属不可抗力 运营商无需赔偿》,引起网友的争议。我认为这是在为运营商推卸自己的责任护。(阅读全文请点READ MORE)
风险分散
一、光缆中断点位于在台湾以南15公里的海域,这里是地震多发地带。为什么运营商将海缆路由偏于集中于此地域而没有采取路由分散的方案?以至于地震发生搞得措手不及。

二、为什么不向保险公司投保光缆的财产险和营业中断险?

这些都是运营商为了维护光缆的正常工作,规避和分散一些不可抗力带来的风险而应该在事前采取的措施,他们都没有做到。只能用地震属于不可抗力来推卸自己的责任。

危机处理
相比较台湾中华电信对待海缆中断事件的危机处理方法,大陆运营商则显得有点态度粗暴。这种状况当然是由于电信垄断所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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